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2447.“从天上耶和华那里”表示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那里,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这一点只能从内义看出来,内义揭示惩罚和定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即:它们决不是从耶和华,也就是主那里来的;而是来自世人、恶灵或魔鬼自己;这是由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一切秩序皆来自耶和华,也就是主;主按照该秩序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掌管的方式多种多样,也就是说,可能出于祂的旨意,可能出于祂的美意,可能出于祂的同意,也有可能出于祂的许可。凡出于祂旨意或美意的事都是关乎良善的秩序律法的产物,出于祂同意的许多事,甚至一些出于祂许可的事也是如此。但当一个人把自己与良善分离时,他就把自己丢给属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法律法。但这些律法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定罪,因为所有真理都定人的罪,并把他送进地狱;而主出于良善,也就是出于怜悯拯救他,并把他提入天堂。由此可见,正是人自己给自己定罪。
主所许可的事大多属于这一类,例如,一个魔鬼惩罚并折磨另一个魔鬼,更不用说无数其它例子了。这些事源于关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没有这些律法,魔鬼永远无法被控制,或被阻止去攻击所有善良、正直的人,并永远摧毁他们。防止他们这样做是主所关注的良善。此处的情形与世上的善良、温和的君王很相似;他若打算并只做最好的事,就必须允许他的法律惩罚作恶的和犯罪的,尽管他自己不惩罚任何人,反而因这些人的性质导致他们被自己的邪恶惩罚而感到悲伤。这个君王若不允许他的法律这样运作,就会让自己的整个国家成为这些人的猎物;这将是不仁和无情的顶点。
这表明,耶和华决不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也就是说,决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自己这样做,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从而把自己丢给只来自真理的秩序律法管辖。由此可推知,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圣言把“灾祸(evil,即邪恶,经上或译为祸患等)”、“惩罚或刑罚”、“诅咒”、“定罪”,以及其它许多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正如此处说祂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我要用瘟疫和血与他争辩;我必像下雨般地将火与硫磺降与他。(以西结书38:2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条硫磺河,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诗篇:
耶和华要向恶人下网罗,烈火和硫磺雨。(诗篇11:6)
又: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诗篇18:8)
耶利米书:
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申命记32:22)
此外,类似经文出现在其它许多地方。如我所说的,圣言将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在第一卷已经解释了(223, 245, 589, 592, 696, 735, 1093, 1638, 1683, 1874节)。它们来自主,就像良善来自邪恶,或天堂来自地狱,又或神性之物来自魔鬼之物那样遥远。做这些事的,是邪恶、地狱和魔鬼,决不是作为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的主;但由于祂看似做了这些事,所以出于引用章节所提到的原因,它们被归于祂。
本节说“耶和华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从字义来看,似乎有两个耶和华:地上一个,天上一个。但内义教导这句话要如何来理解,即:第一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在本章由“那两个人”来表示);第二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前一章提到了,2149, 2218节)。内义还教导,这三位一体就存在于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关于神圣活动,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因此,耶和华只有一位,尽管此处提到了两位。此处之所以提到两位,是因为秩序的一切律法皆源于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10019.“又要充满亚伦的手和他儿子的手”表祝圣以代表通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来行使的主的神性能力。这从“充满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充满手”是指祝圣以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代表祂的能力。有两种做法可用来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即用油膏抹并充满手。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祝圣礼通过用油膏抹来实现,因为膏抹所用的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10011节);代表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能力方面的主的祝圣礼通过充满手来实现,因为“手”表示能力(878, 4931-4937, 5327, 5328, 6947, 7011, 7188, 7189, 7518, 7673, 8050, 8069, 8153节);“手”论及源于良善的真理(3091, 3563, 4931, 8281, 9025节)。由于一切能力都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5623, 6344, 6423, 6948, 8200, 8304, 9327, 9410, 9639, 9643节),又由于头和全身通过手来行使它们的能力,这种能力就是一个人的生命所拥有的行动能力,或说一个人的生命活动,所以“手”也表示凡属于人之物,因而表示整个人的行动能力(9133节)。由此可见“充满手”表示什么。唯独主拥有一切能力,天使、灵人或世人除了源于主的东西外,一无所有(参看8200, 8281, 9327, 9410, 9639节)。承接祭司职分的祝圣礼之所以通过用油膏抹并充满手这两种做法实现,是因为存在或出现于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
本章(29:9-36),以及利未记(8:22至末尾)描述了充满手以哪种方式来执行。它通过第二只公绵羊来执行,因此这羊也被称为“充满(手)的公绵羊”。充满的过程是这样:要宰这公绵羊,取点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取点坛上的血,也取点膏油,弹在亚伦和他儿子身上,以及他们的衣服上。这公绵羊的脂肪和尾巴,并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并右胁,以及从筐子里所取的无酵的饼、糕饼和薄饼,都放在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掌上,摇一摇,之后它们烧在第一只公绵羊制成的燔祭顶上。但胸在摇一摇之后,和左胁要归亚伦和他儿子;他们要在会幕门口吃在圣处所煮的肉和筐内剩下的饼。这就是充满手的过程;至于每个细节表示什么,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下文予以阐述。
充满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所代表的主的神性能力是拯救人类的神性能力;拯救人类的能力就是统治天堂和地狱的能力。一个人只能凭主的这种能力,而非其它任何能力得救;因为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皆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但它们无法流入,除非地狱被移走,因为地狱是一切邪恶和由这邪恶所产生的一切虚假的源头。一个人正是通过来自地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移走,同时经由天堂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流注而得救的。主在世时,征服地狱,使天堂恢复秩序,为自己获得统治它们的神性权柄或能力(参看9486, 9715, 9809, 9937节,以及9528e节所提到的地方)。主的这种能力或权柄就是充满祭司的手所代表的;因为“祭司的职分”表示主整个拯救的工作(9809节)。
主拥有这种能力或权柄,这是祂亲自在下列经文中所教导的,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路加福音:
耶稣对那七十个说就是鬼也服了他们的人说,看哪,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路加福音10:19, 22)
这些话描述了主胜过地狱的能力;“鬼”是指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蛇和蝎子”是指邪恶和邪恶的虚假;“践踏它们”是指摧毁这些邪恶和虚假;他们将要有权柄胜过的“仇敌”也表示地狱。
主在世时获得了这种权柄或能力、大能,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的是谁呢?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1, 5, 8)
这些话论及主,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以赛亚书中出现在别处的话同样论及主:
祂自己的膀臂给祂带来拯救,祂的公义将祂扶起。祂穿上公义为铠甲,以拯救为头盔;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6-21)
诗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从锡安伸出你能力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间掌权;主在你的右手边。(诗篇110:1ff)
这些话论及主,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2:44)中教导了这一点。“坐在右手边”描述了祂对地狱的统治权;因为“右手”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拥有的能力。地狱,以及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就是那要作祂脚凳的“仇敌”,以及祂要在他们中间掌权的“仇敌”。
“耶和华的右手边”表示神性能力,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耶和华啊,你的右手大有力量;耶和华啊,你用右手摔碎仇敌。(出埃及记15:6)
诗篇:
神啊,你把拯救给我作盾牌,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18:35)
又:
他们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膀臂,乃是靠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脸上的亮光。(诗篇44:3)
经上之所以说“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脸上的亮光”,是因为“右手”表示能力,“膀臂”表示力量,“脸上的亮光”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臂膀”是指力量(参看4932, 4934, 4935, 7205节);“光”是指神性真理(9548, 9684节);“耶和华的脸”是指神性良善(222, 5585, 9306节)。又:
神啊,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63:8)
又:
耶和华啊,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诗篇89: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诗篇: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这样,我们便不退后离开你。(诗篇80:17-18)
由此可见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4)
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9807节);而“右手边”是指神性能力,这从刚才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它也因此被称为“权能的右手”和“权能者的右手”。由此明显可知膏抹亚伦和他的儿子代表什么,充满他们的手又代表什么,即:膏抹他们代表主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954e节);而充满他们的手代表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神性能力。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唯独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可见于前面所引用的经文。因此,在旧约圣言中,主也被称为“英雄”“战士”,以及“万军之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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